有一天,媽媽收拾了小美不能穿的衣服、不玩的玩具,準備送給小美的小表妹。4歲的小美發現後,馬上大哭大鬧,為什麼媽媽要拿她的東西送別人。媽媽不明白,明明這就是不會再用到的東西,平常連碰都不會碰的東西,為什麼不能送給需要的人?
★專家怎麼說
在小美的眼中,這些東西的確是小美的,雖然她用不著了,但還是她的東西,只有她才有處置分配的權利。媽媽在「收拾」前,顯然忽視了小美的心理,沒有先知會小美一聲,就直接把媽媽認為小美不需要的東西收拾給小表妹,大大傷害了小美的自尊心。就小美的立場,她會覺得媽媽搶奪了自己的東西,為了彰顯自己的權利,她自然就會生氣、發脾氣。
孩子從一歲半左右就會有物品「所有權」和「使用權」的模糊概念。他們雖然無法用語言表達,但是他們會用行動來佔有自己喜歡的東西,只要別人拿走,就會生氣和哭鬧。大人往往會認為孩子太霸道,總是教訓他,結果,讓孩子越來越霸道,因為孩子會害怕自己東西被大人拿去給別人。
若孩子拿的是別人的東西,爸媽在給他東西前,要先告訴他,「這是小表哥的玩具,不是你的,等一下玩好要還給小表哥。」否則,孩子不懂,可能會以為這是給自己的東西,拿到了就不放手了。
相對於「霸道」的孩子,有些孩子就顯得太過「大方」。如果孩子在三歲以前「很大方」,那麼家長可要注意了!因為這些孩子大多是自己的東西常常被搶走,當他東西常常被搶,就很難形成物品「所有權」和「使用權」的概念,長大以後也很難用自己的力量去維護自己的物品或應有的權利。對於這樣的孩子,爸媽要特別培養他物品「所有權」和「使用權」的概念,當買玩具給他時,要特別告訴他:「這是小明的玩具哦,要好好愛護。」當他的東西被搶走時,要告訴他別人搶他的東西是不對的,小明要用正當的方法把玩具拿回來。
物品「所有權」和「使用權」是孩子區分自己與他人,以及自己獨立成人的開始。他們在屬於自己的物品中,學會自己做小主人的意識,同時培養責任感、自主意識和獨立的能力,所以爸媽要注意孩子的這項能力。
但是在培養與注意發展的過程中,爸媽也要適時引導,不然孩子「排他性」過高,就會變的吝嗇、不近情理。爸媽可以讓孩子多和其他孩子玩耍,有一定的友誼在時,就可以鼓勵孩子把玩具借給朋友玩,不再吝嗇。
- Oct 18 Fri 2013 17:13
孩子獨立的開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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